教育中心及其经理被控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2019年9月4日

香港海关昨日(九月三日)控告一名教育中心男经理涉嫌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中心提供的旅游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而教育中心亦同时被票控。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教育中心声称其安排的泰国旅行团是经由一间指定旅行代理商承办。经调查后发现该旅行团并非由该旅行代理商承办。

案件明日(九月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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