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供应重量不足食品

2019年9月12日

​香港海关于八月十九日至九月六日期间就《度量衡条例》(《条例》)进行代号「月兔」的全港性巡查行动,针对酒楼食肆、海鲜档和水果零售店三类店铺进行试购行动,共发现十一宗怀疑违反《条例》的个案。

行动中,海关人员于香港各区共巡查十七间酒楼食肆、二十四个海鲜档及五十六间水果零售店。

十一宗怀疑违例个案中,酒楼食肆及海鲜档各占四宗,水果零售店占两宗,另外亦处理了一宗经预先包装冰鲜猪肉个案。

于四宗酒楼食肆案件中,其中一宗为海关人员于一家位于土瓜湾的海鲜酒家进行试购,点选一只员工声称重五十两的龙虾作堂食。经检测后发现龙虾重量较声称少约十六点九两,即百分之三十三点八。

于四宗海鲜档案件中,其中一宗涉及一个位于长沙湾的海鲜档。海关人员试购一斤海虾,店员称量海虾后声称重十六两,经检测后发现海虾的重量较声称少约零点三五两,即百分之二点二。此外,店方所用针磅的读数面面向店内,使顾客无法清楚看到读数。

至于涉及水果零售店的两宗案件中,其中一宗为海关人员到一间位于湾仔的店铺试购两磅车厘子,店员称量后向海关人员索取相等于三十三点七八安士的价钱,但初步称量发现只有二十八点六安士重,相差五点一八安士,即百分之十五点三。

此外,涉及冻肉店的一宗个案,海关人员于一间位于马鞍山的冻肉店检获一百四十六包经预先包装冰鲜猪肉类货品,初步称量发现全部货品重量少于宣称重量二两至三点一九两不等,或以百分比计算则介乎百分九点四三至二十六点零九。

海关今日(九月十二日)提醒商户,根据《条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应货物时,必须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应;假若货物的实际重量或度量少于所宣称的供应量,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此外,任何人使用或管有任何伪误或不完备的度量衡器具以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元。而任何人未有让顾客清楚看见称量工具所显示的重量,最高可被罚款五千元。

海关亦同时提醒消费者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而点选以重量供应的食品时,应在交易过程中留意称量工具的读数。

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商户供应重量不足货物的不法行为,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的营商环境。

如发现有怀疑违反《条例》情况,市民可致电海关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作出举报。



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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