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会售货员售卖及要约供应冒牌首饰罪成判囚

2019年9月20日

一名展销摊位女售货员因售卖应用伪造商标的物品及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要约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物品,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昨日(九月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监禁三个月。

香港海关今年三月接获商标持有人举报,指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会展)举行的香港国际珠宝展,有展销摊位涉嫌展示冒牌首饰以供售卖及订购。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进行试购行动,在一个展销摊位成功购买两条冒牌项鍊及订购十条冒牌项鍊,并于摊位检获三条冒牌项鍊,该名女售货员及另一名男负责人被拘捕及检控。涉案男负责人早前已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及判处监禁两个月。

海关一向十分重视打击展览会侵权活动,并不时派员到不同展览会巡查。海关于过去三日(九月十八日至九月二十日)采取特别行动,在会展举行的香港珠宝首饰展览会成功订购一批怀疑冒牌首饰。

行动中,海关人员在三个摊位检获约二十件怀疑冒牌首饰,并拘捕三男三女,年龄介乎二十至四十岁。

海关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侵权活动,并呼籲展览会参展商尊重知识产权,切勿售卖冒牌货品。

根据《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侵权活动。



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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