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行全港性反私烟行动

2004年5月22日

海关税收及一般调查科及特遣队约100名人员一连六日(五月十七至二十二日),在全港各区23个私烟黑点进行一项名为「猎豹15」的扫荡街头贩卖私烟行动。

行动中,海关共侦破78宗私烟案件及拘捕64名年龄介乎16至71岁的涉案人士。海关人员并检获约74万支未完税香烟,价值约110万元,应课税值约60万元。被捕的56名贩卖私烟人士中,有38人为持双程证来港的内地人士,约占整体被捕贩卖私烟人士的百分之68。

是次行动的主要目的为打击私烟活动,及拘捕购买、售卖或处理私烟的人士。

海关人员共捣破9个分别位于湾仔、北角、筲箕湾、柴湾、佐敦、九龙城及秀茂坪的私烟仓库及拘捕9名年龄介乎18至62岁的涉案人士,并检获约27万支未完税香烟,价值42万元,应课税值约22万元。被捕的9名人士,分别为3名本地男子、两名本地女子、两名内地男子及两名越南籍女子。他们其后分别被落案控以「处理应课税品条例适用的货品」罪名。

海关人员亦侦破两宗利用电话预约送货的贩卖私烟案件,并拘捕一名56岁本地女子及一名31岁内地男子,及检获约5万支未完税香烟,价值7万多元,应课税值约4万元。

海关人员并拘捕了8名购买私烟的市民,分别为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8至71岁。

海关人员亦与警方人员进行联合行动,于港岛4个私烟黑点联手打击街头贩卖私烟的活动。结果共拘捕9人及检获约13万支未完税香烟。

为针对内地人士来港贩卖私烟,海关会透过通报机制知会内地公安部门,使被定罪的内地人士在本港服刑后的两年内均不会再获发双程证来港。

海关发言人表示,海关会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私烟活动。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并终身留有刑事案底。

发言人呼籲市民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私烟活动。


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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