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服务经营者无牌经营被判罪成

2019年10月15日

一名男子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今日(十月十五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

海关人员早前根据接获的资料采取行动,发现该名男子怀疑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经营金钱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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