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侦破「网吧」使用盗版软件案件(附图)

2010年6月10日

香港海关前日(六月八日)侦破一宗「网吧」使用大量盗版软件的案件,检获装有盗版操作系统软件的258部电脑及12部电脑伺服器,检获物品总值约145万元。

海关早前接获消息,指有「网吧」涉嫌在店铺内的电脑装上盗版操作系统软件,于是展开深入调查。

海关人员前日采取行动,突击搜查一间位于荃湾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楼上「网吧」,发现该「网吧」内的258部电脑及12部电脑伺服器均装有盗版操作系统软件。

海关拘捕两名男子,分别为四十一岁公司董事和二十四岁技术员。两人已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署理高级监督连顺贤今日(六月十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海关在本案中所检获装有盗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电脑数量为历来最多。此外,海关更首次发现有「网吧」利用装有盗版软件的电脑伺服器,将盗版软件上载至「网吧」内的电脑。

连顺贤提醒「网吧」经营人士应尊重知识产权,切勿使用盗版软件。根据《版权条例》,如机构触犯了有关管有电脑软件、电影、电视剧、电视电影或音乐(声音或视像)纪录的侵权复制品作业务用途的罪行,其董事或合夥人亦可能须负上刑责。

此外,任何人在知情情况下在业务过程中管有侵犯版权的物品,不论该业务是否涉及侵犯版权物品的交易,均会构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就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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