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档供应不足秤海鲜被判罚款

2010年6月18日

流浮山一间海鲜档的东主因售卖不足秤的海鲜予顾客,承认触犯《度量衡条例》,今日(六月十八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三千元。

今年三月,海关人员接获市民的投诉后,乔装顾客往目标海鲜档购买虾及蟹。经政府化验所检验后证实虾和蟹的实际重量分别较所宣称供应的重量少2.75両(17.19%)及24.11両(54.80%)。

这是海关今年第二十二宗检控海鲜档以不良手法销售货品的案件。在先前的检控个案中,海鲜档被判罚款额由三百元至六千元不等。

海关发言人说:「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商贩『呃秤』的不法行为,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的营商环境。」

根据《度量衡条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应货物时,必须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应;假若货物的实际重量或度量少于所宣称的供应量,即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任何人如管有或使用不准确的度量衡器具作商业用途,亦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二万元。

海关呼籲市民如怀疑有触犯《度量衡条例》的活动,请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