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侦破怀疑销售冒牌药物及不良营商手法售卖药物(附图)

2014年10月9日

香港海关根据有关售卖冒牌药物的情报,于十月七日及八日在长沙湾、青衣及新蒲岗采取连串突击搜查行动,成功捣破一个涉及销售怀疑冒牌中成药的批发及零售集团。行动中,海关共侦破三宗怀疑相关案件,检获约共六万四千粒怀疑冒牌药物,总值约二十万元,并拘捕四名人士。

在一连两日的行动中,海关破获一个位于长沙湾工厦的办公室,涉嫌存放怀疑冒牌药物作销售用途,行动亦包括搜查多间药行,并成功侦破两间药行涉嫌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怀疑冒牌药物。

是次行动共检获约六万四千粒怀疑冒牌药物,总值约二十万元,并拘捕两男两女,年龄介乎四十四至五十六岁,四人获准保释候查。

此外,海关根据投诉,于十月三日派出关员乔装顾客,向一间位于上水的药房试购有关中成药。在交易过程中,涉案的店员涉嫌以仿冒药物充当正货,更辩称该仿冒药物为正货的旧包装。行动中,海关检获约共一千粒涉案药物,总值约四千元,并拘捕一名怀疑以不良营商手法售卖药物的二十五岁男子。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行动)课监督黄炎沛今日(十月九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海关日后会继续透过严厉的执法行动,致力打击冒牌药物销售及不良营商手法售卖药物,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海关提醒商户及市民,售卖冒牌货品及以不良营商手法售卖物品属严重罪行,违法者须负上刑责。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及任何商户于销售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该营业行为即属误导性遗漏,并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