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侦破网上售卖盗版电影光碟网站(只有中文)(附图)

2010年5月29日

香港海关昨日(五月二十八日)拘捕一名三十一岁男子,涉嫌透过互联网站售卖盗版电影光碟。行动中,海关人员在牛池湾该男子住所内检获约1,000只怀疑盗版电影光碟,一部用作烧录盗版光碟的电脑,及一批外置硬盘,总值约十七万五千元。

海关早前接获投诉,指有人透过本港网站出租盗版电影光碟。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有人在本地自设网站,表面上讹称出租电影光碟,实际却出售盗版电影光碟。

海关并发现涉案网站以一间位于新蒲岗的网页寄存公司作登记,而该网站展示了多套最新及流行的电影名称,每套讹称出租的盗版电影光碟则以港币8元至8.5元出售。该网站亦提供电邮地址与顾客联络,海关根据有关电邮的IP位置,侦查出电邮的登记地址位于观塘一贸易公司,而电影光碟则由涉案男子在其住所进行烧录,然后相约买家在公众地方交收。

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人员乔装顾客与该男子联络,并于昨日上午采取拘捕行动。被捕男子现以五千元保释候查。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版权调查组指挥官关煜群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利用网站售卖侵权物品不难被发现,海关在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协助下,能够成功追踪涉案电脑的位置,故此涉案人士无论以任何方式交易,海关都可追查其身分,将他们绳之于法。

关煜群强调,出售侵权物品属严重罪行,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管有侵犯版权物品作出售或出租用途,或分发侵犯版权物品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港币五万元,并会留有案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有任何侵权活动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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