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收费电视频道侵权集团成员被判处监禁

2017年12月28日

香港海关于二○一四年侦破一个规避收费电视频道的侵权集团,案中三名被告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二十一至二十七个月。

本案是香港首宗引用「提供规避器件或服务」和「串谋诈骗」罪行,成功检控规避收费电视频道之侵权集团的案件。海关发言人对法庭裁决表示欢迎,并指本案得以成功检控有赖版权持有人的全力支持和紧密合作。

案中三名被告分别为四十岁的集团主脑、其五十四岁的副手,以及五十四岁的摊档东主。他们被控「提供规避器件或服务」及「串谋诈骗」罪行。集团主脑今日被判处监禁二十七个月,其余二人各被判处监禁二十一个月。今次的判刑是香港涉及网上侵权罪行的最高判刑。

发言人表示,今次裁决及相关判刑对类似侵权活动具阻吓力,对打击网上侵权行为意义重大。

海关会继续致力打击网上侵权活动,并与版权持有人保持紧密合作。当发现任何怀疑侵权活动或接获相关举报后,海关会尽快联络版权持有人,确定是否涉及刑事侵权罪行,以便采取适当行动。

海关提醒市民,侵犯版权和串谋诈骗属严重刑事罪行。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为任何规避业务的目的,或在任何规避业务的过程中,出售或出租该有关器件,或提供有关服务使人能够规避就版权作品而应用的有效科技措施,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四年。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如干犯串谋诈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海关呼籲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侵权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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