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服务经营者无牌经营被判罪成

2018年3月5日

一名女子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今日(三月五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元。

海关人员早前根据接获的资料采取行动,发现该名女子于二○一六年四月五日至十月七日期间,在未获海关关长发出有关牌照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18年3月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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