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点」行动打击机构侵犯版权活动

2009年9月19日

香港海关于九月十六及十七日采取代号「对点」行动,侦破两宗机构侵犯版权案件。行动中,海关一共检获75台电脑,并拘捕3名男子。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有公司涉嫌使用盗版软件,于是展开调查。

海关人员在九月十六日搜查一间位于大角咀的电脑设备贸易公司,发现其中有22台桌上电脑载有盗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室应用软件和设计软件。有关电脑总值约7万元,而所牵涉的侵权软件,正版价钱约值13万元。行动中,海关拘捕2名年龄分别为39及50岁的公司经理,该2人获准保释候查。

另外,海关人员在九月十七日搜查一间位于柴湾的铝材工程公司,发现其中有53台桌上电脑载有侵权软件,主要为办公室应用软件。有关电脑总值约17万元,而所牵涉的侵权软件,正版价钱约值20万元。行动中,海关拘捕一名33岁公司经理,现已获准保释候查。

版权及商标调查科署理高级监督连顺贤今日(九月十九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海关关注近期一些「机构盗版」案件牵涉较大规模的商业机构,显示这些机构对使用正版电脑软件的意识薄弱,海关会密切留意「机构盗版」的情,有需要时会加悤打击。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在知情情况下在业务过程中管有侵犯版权的物品,则不论该业务是否涉及侵犯版权物品的交易,均会构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就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元。

连顺贤提醒机构董事或合夥人,根据《版权条例》,如机构触犯了有关管有电脑软件、电影、电视剧、电视电影或音乐(声音或视像)纪录的侵权复制品作业务用途的罪行,则其董事或合夥人亦可能须负上刑责。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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