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分别与新西兰及加拿大海关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互认安排及行动计划(附图)

2018年6月29日

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昨日(布鲁塞尔时间六月二十八日)出席于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世界海关组织第132届议会会议,并与新西兰署理海关关长Christine Stevenson签订互认安排。

在互认安排下,「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和新西兰安全出口计划获得相互确认,双方的「认可经济营运商」均可享有由香港海关及新西兰海关提供的相互通关便利,包括减少查验或优先清关等。

这次和新西兰签订的互认安排,是香港海关继与内地、印度、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日本和澳洲后,第九份与其他海关当局签订的互认安排。新西兰作为「一带一路」地区的经济体,签订这份互认安排,不仅体现了两地海关在加强国际货物安全方面的努力,亦有助获认证企业享有互认安排所赋予的优势,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更有效地开拓当地的市场。

此外,香港海关的互认安排已扩展至北美洲。香港海关助理关长(税务及策略支援)谭溢强今日(布鲁塞尔时间六月二十九日)于会议上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副局长Martin Bolduc签订互认安排行动计划,正式启动两地就「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及加拿大伙伴安全计划互认安排的商讨进程。

「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属公开及自愿参与性质,任何主要从事与国际供应链有关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参与,费用全免。该计划自二○一二年四月推行以来,已有四十七家公司获香港海关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当中包括跨国公司和本地中小型企业。



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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