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加强打击集团式走私配方粉活动

2014年4月29日

香港海关昨日(四月二十八日)在北区破获一个怀疑以集团式操作的走私供三十六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配方粉(配方粉)的仓库。行动中,拘捕两男两女,年龄介乎三十一至六十五岁,检获一百五十四盒共一百二十六公斤配方粉,总值约三万元。

海关人员在北区采取执法行动,打击在假期前以集团式操作的走私配方粉活动,昨日下午在上水新运路一个流动摊档拘捕涉嫌操控水货客走私配方粉的一男一女,检获一批配方粉,同时在罗湖管制站拘捕一名企图携带过量配方粉离境的男子。海关人员随即搜查该集团位于上水一工业大厦的储存仓库,再检获一批配方粉,并拘捕另外一名女子。

海关相信已瓦解一个涉嫌以一条龙形式运作的走私配方粉集团。调查显示该集团会直接从外国购买配方粉,并安排空运到香港储存,然后分批将配方粉派发予一些怀疑由集团操控的水货客,再以蚂蚁搬家的形式走私出境。四名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或获豁免输出者,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配方粉。年满十六岁或以上的人士,如果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可以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携带总淨重不超逾一点八公斤的配方粉离境。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协助运载、移离、存放、窝藏、备存或隐藏任何限制运载的物品而未获发出口许可证,意图协助他人逃避限制,可干犯协助运载禁运物品的罪名,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走私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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