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21年7月22日

​香港海关昨日(七月二十一日)采取行动打击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发现两名女子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条例》)。

海关人员根据情报进行调查,发现一间位于九龙城的杂货店和一间位于深水埗的时装店涉嫌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海关昨日派员采取行动,发现两间店铺内各有一名女店员在未获海关关长发出牌照的情况下提供汇款服务。

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海关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牌的金钱服务经营者,持牌人登记名册可于海关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系统网页浏览: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CN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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