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广东海关进行双边行动打击跨境偷运侵犯版权活动

2004年9月7日

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联同广东海关从昨日(九月九日)开始进行『双边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

这次是第11次的『双边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针对性地打击利用过境车辆偷运侵犯版权物品进港。

行动中,香港海关人员在三辆经文锦渡管制站入境的货车上,搜获5 000多只盗版光碟、1 000多个冒牌手袋、4 000多对冒牌运动鞋及15 000多件冒牌电话配件,约值150万元。

海关除拘捕了3名年龄介乎45至53岁的货车司机外,亦在跟进其中一宗案件时在深水拘捕怀疑接收部份走私货物的22及29岁男子。

海关版权调查组指挥官庄炜明今日(九月十日)说,香港海关将继续与广东海关进行双边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打击盗版活动,并维护知识产权。

在这类双边联合行动中,香港及广东海关人员会进行即时情报交流。庄炜明相信这类联合行动将会带来力的阻吓作用。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输入或管有侵犯版权的物品作商业用途,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每件侵犯版权物品罚款5万元。

此外,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进口附有虚假商品说明或附有伪造商标的货物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


二○○四年九月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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