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

2018年8月30日

香港海关今日(八月三十日)拘捕两名健身中心女职员,她们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健身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铜锣湾的健身中心的职员于销售健身服务时,向一名顾客施加不当影响,迫使他购买价值分别四万七千二百八十元及一千六百元的健身会籍和私人教练课堂。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两名分别为二十五岁及二十八岁女子。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女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 ,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不欲购买,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即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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