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参茸海味店不良营商手法

2015年6月9日

香港海关昨日(六月八日)拘捕一名参茸海味店店员,该店员涉嫌在向一名访港旅客销售玛卡的过程中,使用误导性遗漏的不良营商手法,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投诉,指一名消费者向该店员购买一斤玛卡,在过程中一直以为玛卡的售价是四百九十元一「斤」,但及后付款时却变成四百九十元一「钱」计价,与消费者的预期有一百六十倍的差异。海关在调查后作出拘捕行动。

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被捕人士现时保释候查。

新修订的《条例》在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生效,禁止不良营商手法,其中包括误导性遗漏的手法。商户于销售过程中遗漏、隐藏、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并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该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而如该消费者没有接触该营业行为,该消费者是不会作出该项交易决定的。任何商户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如就任何消费者作出属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包括以商户的名义或代表商户行事的任何人士,在销售过程中都不要违反《条例》。

海关会密切留意违反《条例》的行为,如发现有商户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货品或服务,海关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

2015年6月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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