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侦破互联网上载侵权电影案件

2009年4月28日

海关利用「网线监察系统」,侦破一宗利用BT「点对点」技术在互联网分发怀疑侵权电影的案件,拘捕一名38岁男子。

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在上星期利用「网线」系统进行监察时,发现有人在一个本地的互联网讨论区上载两齣怀疑侵权电影的BT种子及透过BT网络分发该两齣电影。

海关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在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协助下,成功追纵涉案电脑的位置,并于昨晚(四月二十七日)采取行动,拘捕一名38岁男子,在其家中检获一台桌上电脑及有关的周边设备,检获物品总值约10,000元。该男子涉嫌触犯《版权条例》。

海关在二○○七年三月开始使用「网线监察系统」,进行全天候自动监察网上的侵权活动,特别是本港各热门的网上讨论区的活动。自该系统推出以来,海关已成功侦破两宗在互联网上载侵权电影的案件。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在没有有关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分发该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但并非为任何包含经销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的贸易或业务的目的,亦并非在任何该等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分发),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即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海关呼籲市民尊重知识产权,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如触犯网上侵权罪行,除需负上刑事责任外,亦有可能被民事追究。

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网上侵犯版权活动,请即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二五四五 六一八二举报。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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