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呼籲市民留意不安全仿瓷汤匙(附图)

2009年2月19日

海关今日(二月十九日) 呼籲市民留意含有过量甲醛成分的不安全仿瓷汤匙。

海关最近在市面抽取了多款仿瓷餐具样本后,将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作安全测试。

昨日(二月十八日)得到的测试结果显示,一款仿瓷汤匙的样本含有的甲醛成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形品卫生标准(GB 9690-88) 所规定的迁移限量4.3倍。该标准的甲醛迁移限量是每公升30亳克。

海关人员今日(二月十九日)在荃湾从一间进口兼零售商的店铺搜获560只仿瓷汤匙。调查行动仍在进行中。

根据专家意见,甲醛不得在食物中使用。但是大部分生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都会产生少量甲醛。甲醛天然存在于大部分食物,包括水果及蔬菜 、肉类、鱼类等,含量可达每公斤300至400毫克。摄入少量甲醛不会对身体造成急性的影响,但是摄入大量甲醛则会令人急性中毒,导致严重腹痛、呕吐、昏迷、肾脏受损,甚至死亡。

海关发言人今日表示,海关致力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确保市场上供应的消费品(包括仿瓷餐具)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

他说︰「海关不断留意本港、内地、以及外国所公布有关不安全产品的消息,亦经常派员在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及抽取消费品样本进行安全测试。」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发现不安全消费品,可致函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1楼海关消费者保障科,或致电海关热线2545 6182举报。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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