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

2018年12月19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二月十九日)拘捕四名健身中心男职员,他们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健身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分店分别位于旺角及油麻地的健身中心的职员涉嫌于顾客购买健身计划后,讹称顾客尚未缴付全数金额,并向四名顾客施加不当影响,要求顾客缴付额外费用,迫使他们分别支付共一万零八百元、一万六千二百元、四万八千八百元及二十四万六千元。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四名男子,年龄介乎二十一至二十三岁。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未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价钱,或不欲购买有关服务时,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即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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