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调查怀疑涉及具威吓性销售手法事件

2015年8月12日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一名健身中心职员销售健身会籍时涉嫌向顾客施加不当影响,在未获授权下以顾客的信用卡付款,购买价值三万八千元的十年健身会籍,怀疑事件涉及《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条文。

海关作出跟进调查后,自七月底采取执法行动,期间拘捕三女一男,年龄介乎三十五至五十九岁。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时保释候查。

根据《条例》,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可能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条文。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海关呼籲消费者必需了解清楚个人的需要及经济负担能力,如不欲购买服务,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文件。在作出交易决定前,消费者亦不应随便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以保障自身权益。

市民如怀疑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事宜,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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