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服务经营者无牌经营被判罪成

2022年7月27日

一名找换店女职员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今日(七月二十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元。

去年七月,海关人员在深水埗发现一间找换店的女职员,于店铺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到期后,仍在该处经营汇款业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先向海关领取牌照,否则该无牌经营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海关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牌的金钱服务经营者,持牌人登记名册可于海关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系统网页浏览: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CN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