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零售商、分销商和进口商因应用虚假商品说明及供应和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营养补钙食品被判罪成

2022年9月9日

一间连锁个人护理用品零售商、一个分销商和一个进口商因应用虚假商品说明,以及供应和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营养补钙食品作售卖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分别于八月十九日和今日(九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罚款合共十三万四千元。涉案的一千七百零二樽及四万八千粒营养补钙食品亦被充公。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市面上有一款怀疑附有虚假成分说明的营养补钙食品出售。海关人员随后从一间连锁个人护理用品零售商的上环分店试购该款营养补钙食品,并把样本送往认可检测所进行化验。结果显示每粒营养补钙食品的维他命D3含量只有9.22国际单位,比产品声称的250国际单位少超过百分之九十六。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商品前更应清楚了解其详细资料和声称容量。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供应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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