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食环署联合行动检获约二千四百公斤无卫生证明书大闸蟹(附图)

2022年11月2日

香港海关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十月三十一日在文锦渡管制站进行联合行动,检获约二千四百公斤大闸蟹和约二百五十四公斤肉类、家禽及蛋类,全部食物均未附有相关卫生证明书。此外,海关人员亦检获约二十四公升怀疑未列舱单的烈酒。

海关人员当日在文锦渡管制站截查一辆入境货车,经检查后,在车上发现该批货物,估计市值共约一百一十二万元,其中大闸蟹约占一百零七万元;肉类、家禽及蛋类约占三万元;烈酒则约占二万元。

检获的大闸蟹并无附有由出口地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不符合有关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的条款规定。而检获的肉类、家禽及蛋类亦无附有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的书面准许。

案件仍在调查中,一名四十五岁的男货车司机正协助调查。

海关提醒市民,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任何人输人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必须提供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的书面准许。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外,根据《食物安全条例》,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登记下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海关与食安中心会继续保持紧密的情报交流及合作,并采取联合行动以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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