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于机场侦破四宗怀疑走私药物案件(附图)

2023年1月12日

香港海关一月九日和昨日(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侦破四宗怀疑走私药物案件,检获超过一万二千粒、约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约一百八十六克怀疑受管制药物,估计市值共约五十四万元。

昨日,海关人员在机场分别替一名准备前往内地海南的出境女旅客和一名从泰国曼谷入境香港的男旅客清关,于二人的手提行李中检获共约三千零七十粒、约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约一百八十六克怀疑受管制药物,包括含扑热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烧药、伤风药、药油和眼药水,遂把三十五岁的女旅客和五十七岁的男旅客拘捕,成功侦破两宗涉及出入境旅客的怀疑走私药物案件。

此外,海关人员在一月九日和昨日在机场检查两件分别从德国和印度到港的空运邮包,发现内藏共约八千九百四十粒新冠口服药物,成功侦破两宗经空运货运渠道的怀疑走私药物案件。

上述四宗案件仍在调查中。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此外,任何人在没有有效许可证下进口或出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提醒市民,旅客携带受管制药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否则可能被检控,而有关物品亦可能被检取。然而,若旅客在其个人随身行李内携带药物以供合理自用,可获豁免领取许可证。

此外,若有关药物被列为危险药物、抗生素或第1部毒药,亦须受《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抗生素条例》(第137章)或《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管,须获医生处方才可携带过关。

农历新年将至,海关于假期前及期间会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严厉执法,打击各类走私活动。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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