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侦破市值约六百万元海路走私案件(附图)

2024年1月3日

香港海关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侦破一宗涉嫌利用远洋船走私货物往越南的案件,检获一批怀疑走私货物,包括花胶、怀疑受管制鱼翅、药物及护肤品,估计市值共约六百万元。

海关透过风险评估,发现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远洋船走私货物往东南亚国家,遂作出策略性部署,拣选及查验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货柜,并于当日锁定四个准备经远洋船运往越南的货柜作检查。经查验后,海关人员在该些货柜内发现大量木箱,并在当中检获该批怀疑走私货物。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同日晚上拘捕怀疑涉案寄货公司的五十二岁女负责人。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海关是专责打击走私的政府部门,一直站在最前线全方位积极打击各类走私活动。海关的执法行动绝不松懈,将继续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积极运用风险管理及情报主导执法策略,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反走私行动,全力遏止相关活动。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出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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