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根据走私案件跟进调查侦破涉款约七百四十万元清洗黑钱案

2024年1月11日

香港海关根据一宗于二○二二年侦破的走私案件作跟进财富调查,今日(一月十一日)成功侦破一宗涉及处理犯罪得益的怀疑清洗黑钱案,涉款约七百四十万元。一名三十五岁怀疑涉案男子被捕。

本案是自二○二一年八月将《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所订的某些罪行加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的附表1后,海关首次以洗黑钱罪拘捕涉嫌参与走私濒危物种的人士。

海关于二○二二年七月侦破一宗海上走私案件,拘捕三名怀疑涉案男子,检获物品包括一批怀疑受管制活珊瑚。海关人员随即展开财富调查,发现其中一名三十五岁被捕男子的个人银行户口于二○二一年四月至二○二三年九月期间,与超过七百个交易对手有大量可疑交易,涉款约七百四十万元,怀疑为该走私案的犯罪得益。

海关今日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以「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拘捕该名男子,并搜查位于青衣的住宅单位,检取一部手提电话、一批银行卡及银行文件。

该名被捕男子获准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士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的活动。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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