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美容公司不良营商手法

2024年3月22日

香港海关于三月十四及十八日拘捕两间美容公司的两名董事及一名销售人员,她们涉嫌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美容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两间分别位于石门及观塘的美容公司涉嫌讹称以某品牌的美容仪器为客人提供美容服务,但疗程中实际使用的美容仪器并非由该品牌厂商生产。

经深入调查后,海关人员分别于三月十四及十八日乔装顾客进行试购行动。行动中发现两间美容公司的职员,在销售美容服务时涉嫌触犯《条例》中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海关人员遂采取执法行动,先后拘捕三名年龄介乎三十六岁至四十岁女子。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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