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巴林海关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互认安排(附图)

2024年4月22日

海关关长何珮珊今日(四月二十二日)率领香港海关代表团到访巴林海关,并于艾希迪与巴林海关关长Shaikh Ahmed bin Hamad Al Khalifa讨论海关合作事宜及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AEO)互认安排,以巩固两地的贸易关系和进一步加强国际供应链安全。巴林王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名誉领事周维正及香港总商会亚洲、非洲及中东委员会主席林伟全亦到场见证签署仪式。
  
何珮珊一行亦参观了哈利法·本·萨勒曼港,以及与香港总商会和香港巴林商会的代表团一同到访巴林国际投资园区,以期增进香港与巴林在贸易及文化等领域的联系。
  
是次与巴林签署的互认安排是促进两地交流和合作的里程碑,将加强两地国际货物安全,促进合法跨境货物流通,亦使香港和巴林的AEO显着受益,加强双方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香港AEO计划」于二○一二年正式推行。是次与巴林签订的互认安排使香港与其他海关组织签订的互认安排增至十五份。其余十四个已与香港签订互认安排的海关组织包括中国内地、印度、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日本、澳洲、新西兰、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印尼和中国澳门。在互认安排下,两地AEO可受惠于两地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包括减少查验和优先清关。
  
香港海关一直致力拓展互认安排网络,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东南亚国家联盟及中东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香港海关去年已与沙特阿拉伯签订AEO互认安排行动计划,为随后落实互认安排迈出了重要一步。香港海关会继续积极与香港主要贸易夥伴达成互认安排,为AEO带来更多的通关优惠。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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