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主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被判囚

2022年3月25日

一名汽车销售主管因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三个半月。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汽车零售商涉嫌向消费者出售一辆怀疑附有虚假里程表读数(行驶里数)的二手汽车。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一名汽车销售主管先安排更换一辆二手汽车的里程表,把真实的行驶里数由超过九万公里改为六万二千五百九十九公里,即应用虚假商品说明于二手汽车。

其后,该名销售主管把该二手车辆转售予一名消费者,即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二手汽车。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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