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境男旅客因贩运危险药物,违反《危险药物条例》(《条例》),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十四个月。
海关人员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该名二十四岁离港男旅客,并在其所穿的球鞋鞋垫内搜获约零点三克可卡因,他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任何人贩运危险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举报怀疑贩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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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