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推出「提交旅客资料电子表格(现金类物品)」

2025年6月23日

香港海关今日(六月二十三日)推出「提交旅客资料电子表格(现金类物品)」(「电子表格」)的服务,让旅客可于出入境前预先透过简便的电子方式,就其管有的大量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现金类物品)(即其总值高于12万港元)填写申报资料。
  
有关服务推出后,旅客可在抵达或即将离开香港前,根据《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第629章)的规定,在「电子表格」预先填写大量现金类物品资料以获取二维码,并在出入境时向海关人员出示该二维码作出申报。
  
「电子表格」提供多项功能,包括查询和修改已填写但未作出申报的资料、下载已完成的申报表、自动填写个人资料,以及透过「智方便+」进行数码签署。这些功能有助旅客更方便快捷地填写资料,加快现场申报流程,缩短整体清关时间。
  
有关大量现金类物品的申报及披露规定,请浏览海关网页了解详情。关于如何使用「电子表格」,请参阅电子表格用户手册
  
香港海关将继续善用科技以优化系统和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清关服务。


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附件          
「提交旅客资料电子表格(现金类物品)」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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