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进口另类吸烟产品,违反《进出口条例》,今日(九月二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六个月。
海关人员于七月七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二十一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四万二千二百件另类吸烟产品,估计市值共约十二万六千六百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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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