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管有危险药物和适合于及拟用作吸食危险药物的器具罪成判囚(附图)

2025年9月15日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危险药物和管有适合于及拟用作吸食危险药物的器具,违反《危险药物条例》(《条例》),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罪成,两项控罪各被判监禁两个月,同期执行。
  
海关人员六月二十六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查该名四十二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身穿裤子的袋中搜获两粒依托咪酯烟弹及一支电子烟装置,他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任何人贩运危险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举报怀疑贩毒活动。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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