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清洗约六百七十万元黑钱罪成判囚

2025年9月19日

香港海关根据一宗于二○二二年侦破的走私濒危物种的案件作跟进财富调查,发现一名涉案的本地男子于二○二一年四月至二○二三年九月期间,利用个人银行户口与超过七百个交易对手进行大量可疑交易,清洗约六百七十万元犯罪得益,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条例》)。海关早前成功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该名三十七岁男子昨日(九月十八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四十个月。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清洗黑钱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的活动。


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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