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因进口另类吸烟产品罪成判囚(附图)

2025年9月26日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进口另类吸烟产品,违反《进出口条例》,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三个月。

海关人员于七月四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二十六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一万一千四百支另类吸烟产品,估计市值三万四千二百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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