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于八月十二日在深圳湾管制站侦破一宗旅客走私的案件,检获一百五十支含有第一部毒药的药物针剂,估计市值约八万元。该名涉案旅客昨日(九月二十五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进出口条例》(第60章),被判监禁两个月。
海关人员于八月十二日于深圳湾管制站离境大堂截查一名三十八岁男旅客,经检查后发现他将该批药物针剂分别收藏于腰间及裤袋,并以衣服作遮掩。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任何人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出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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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