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入境旅客并非根据及按照进口许可证的规定而输入禁运物品罪成判囚(附图)

2025年10月8日

香港海关于九月二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侦破一宗涉及三名旅客走私的案件,检获六千五百一十七支含有第一部毒药的药物针剂及六百粒含有第一部毒药的药剂产品,估计市值约四百七十万元。三名涉案旅客今日(十月八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进出口条例》(第60章),同被判监禁三个月。
  
海关人员九月二日于香港国际机场入境大堂截查三名分别五十五岁、五十一岁及三十九岁男旅客,经检查后发现他们将该批药物针剂及药剂产品收藏于寄舱行李箱中。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下进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5年10月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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