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行大规模打击私油行动

2005年2月25日

海关人员一连三天(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进行一项名为「钻油32」反私油行动,侦破一个非法电油储存中心及14个非法油站,并检获6辆使用「红油」的货车及15,600公升非法燃油,以及拘捕23人,年龄介乎22至51岁。

在整个行动中,海关人员检获的货物总值约345,000元,应课税值约85,000元。

行动中,海关柴油管制组人员联同特遣队人员突击搜查多个地区,包括九龙的红磡、九龙城、土瓜湾、油塘及新界的八乡、元朗、屯门、火炭、大埔、葵涌及将军澳。

在其中的一次行动中,海关柴油管制组人员在元朗上竹园的一个铁皮围场内,捣破一个利用私家车走私大陆汽油入境的非法汽油储存中心。行动中,海关人员共拘埔3名内地男子及检获8,335公升非法汽油、一辆轻型货车和一辆左七人车。调查显示该七人车的入油位置曾被改装以方便把私油抽出作出售。海关相信该批电油将被运送到新界西北区的非法油站作贩卖。

此外,海关人员于一连三日的行动中共截查了39辆货车,其中6辆被发现使用「红油」作货车燃料,因此6名司机当场被捕。当海关人员捣破14个非法油站 (5个位于市区及及9个位于新界)时,他们拘捕14名男子,并检获6,700公升非法燃油。

海关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呼籲中港车司机切勿因一时贪图少利而偷运未有申报的电油进入香港。

他警告说,使用非法燃油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涉案人士将会留有案底,其汽车亦被充公,最高罚款为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任何人士因触犯非法燃油的罪行而被定罪两次,其驾驶执照将被吊销半年;如被定罪三次或以上,则其驾驶执照将被吊销不少于半年。

海关会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燃油活动。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向海关举报怀疑非法燃油活动。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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