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九月二十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侦破两宗旅客走私的案件,分别检获一千二百五十支及一千二百七十五支含有第一部毒药的药物针剂,估计总市值约一百七十七万元。该两名涉案旅客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进出口条例》(第60章),分别被判监禁十星期,而涉案药物亦被充公。
海关人员九月二十日于香港国际机场入境大堂截查两名二十八岁男旅客,经检查后在他们的个人行李中发现该些药物针剂。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下进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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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