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服务经营者违反客户尽职审查、备存纪录规定及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文件被判有纪录以来最高罚款

2025年11月7日

一间持有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的公司因未能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条例》)所订明的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规定,以及向海关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文件,于十一月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罚款共三十二万八千元,为同类案件中有纪录以来最高。

海关人员去年三月在一次合规视察中,发现该公司于二○二二年二月至七月期间进行的汇款交易有严重缺失,包括没有识别及核实实益拥有人身分、没有记录收款人资料、没有对相关汇款人进行持续监察业务关系,以及在调查期间向海关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文件。

海关对判决表示欢迎,认为罚款具相当的阻吓力,对违法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作出清晰明确的警示。

海关提醒各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必须遵守《条例》所订明的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规定。违反规定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七年。此外,在进行合规视察时,任何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如交出虚假或误导性的记录、文件或答案以充作符合要求,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0 82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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