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进口另类吸烟产品罪成判囚(附图)

2025年11月11日

一名三十七岁入境男旅客因进口另类吸烟产品,违反《进出口条例》,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十五个星期。

海关人员于九月十五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该名抵港男旅客,并在他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二万件另类吸烟产品,估计市值约五万四千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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