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售卖不足秤水果被判罚款

2011年9月8日

中秋节临近,海关今日(九月八日)提醒市民小心不良商贩售卖不足秤的货品。

本年首八个月,共有七名水果商贩因供应不足秤的水果予顾客,承认触犯《度量衡条例》被定罪,被判罚款一千元至三千四百元不等。另有十名水果商贩最近亦涉嫌违反相同罪行,将于稍后被检控。

过去数月,海关人员多次乔装买家在铜锣湾、湾仔、香港仔、观塘、旺角、佐敦、荃湾及元朗的水果档购买提子、龙眼、荔枝、山竹、金桔和车厘子等水果。

调查发现该十七名水果商贩中,其中一名流动水果档小贩使用不准确的量重器具秤量车厘子,其余商贩则以口述夸大货品重量,抵触《度量衡条例》。

根据政府化验所的检验报告,该十七名水果商贩所出售水果的实际重量较所宣称的重量为轻,相差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不等。

海关发言人说:「海关人员会继续严厉打击商贩『呃秤』的不法行为,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的营商环境。」

根据《度量衡条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应货物时,必须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应;假若货物的实际重量或度量少于所宣称的供应量,即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任何人如管有或使用不准确的度量衡器具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二万元。

海关呼籲市民如怀疑有触犯《度量衡条例》的活动,请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