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在大围进行跨部门反私烟宣传活动(附图)

2026年1月13日

香港海关今日(一月十三日)与沙田区区议员、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警务处及房屋署在大围隆亨邨及美林邨进行联合反私烟宣传活动,并讲解完税标签制度。

海关人员于屋邨范围内巡查,并向居民派发宣传品,以及讲解反私烟信息和私烟相关罪行的新罚则,包括《应课税品条例》下有代价地就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罪行不予检控的罚则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以及未完税烟草相关罪行的最高罚则由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提高至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海关人员亦向区议员及居民介绍香港将施行的完税标签制度。海关推出为期三个月的完税标签制度先导计划已于一月四日顺利完成,海关会在总结测试的经验及检视各持份者的意见后,与技术顾问研究持续优化完税标签制度的设计。海关计划于今年第四季实施首阶段的完税标签制度,并于二○二七年第二季全面推行有关制度,期望有效区分已完税和未完税香烟,打击「白牌烟」。

海关会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反私烟意识。如发现有公屋单位涉及私烟罪行,海关会在法庭审结案件后通知房屋署跟进。海关呼籲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买卖私烟或派发私烟传单,以免留下案底影响前途。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分发任何形式的吸烟产品广告(包括任何传单),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五万元。市民可致电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热线2961 8823举报怀疑派发私烟传单活动。


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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