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消防处于过去两星期(一月五日至十八日)展开代号「击破」的全港性打击非法燃油活动的联合行动,以堵截非法燃油的供应及打击市内非法燃油贩卖活动。行动中,海关与消防处共侦破八宗相关案件,检获共约七千一百公升未完税汽油及六万公升柴油,扣查七辆涉案车辆,检获的非法燃油估计市值约一百九十万元。
海关与消防处人员于行动期间,在九龙湾、慈云山、青衣及屯门捣破共三个流动非法汽油加油站及两个非法柴油加油站,检获约三千一百公升未完税汽油、六万公升柴油及大批入油工具。涉案人士包括七名相信为非法加油站负责人及三名正在该处光顾的男子,年龄介乎三十四岁至六十六岁,六辆涉案车辆亦被检取。
此外,海关人员于一月八日、一月十二日及一月十五日在屯门及元朗捣破一个非法汽油储存仓及两个非法汽油加油站。海关在其中位于屯门一间铁皮屋的非法汽油加油站内亦检获一辆正在卸载未完税汽油的跨境货车,拘捕一名三十七岁非本地男子及一名五十四岁非本地女子,分别为货车司机及非法加油站操作员。三宗案件共检获约四千公升未完税汽油,一辆跨境货车及大批入油工具。
上述十二名涉案人士涉嫌处理或购买非法燃油,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及《危险品条例》等相关条例。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将继续与消防处合作打击非法燃油活动。海关呼籲市民切勿光顾非法加油站,使用非法燃油属刑事罪行,涉案车辆亦可能被充公。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被发现载有未完税汽油的车辆,以及任何用作或拟用作干犯相关罪行的工具、用具等物品,不论是否有任何人就任何罪行被定罪,均依法处理及没收。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汽油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任何人为业务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质,以转注入汽车油缸,即属犯罪。《危险品条例》亦规定,除非领有牌照或获豁免,否则任何人制造、贮存、运送或使用危险品,即属犯罪。一经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一年。
此外,海关提醒跨境货车司机切勿参与任何走私活动,如发现为走私目的而更改车辆的装置、构造物或结构并加以利用,根据《进出口条例》,该车辆可予没收。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消防处24小时举报热线5577 9666,举报怀疑非法燃油活动。市民亦可透过消防处「火警危险电子投诉平台」(fhcp.hkfsd.gov.hk)上的「『油击』举报眼」作出举报。
完
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