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海关)二月七日及八日在盛事举行期间,联同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及香港警务处(警方)于亚洲博览馆附近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打击流动小贩售卖侵权物品、非法劳工及非法兜售演唱会门票活动。
期间,执法人员进行试购行动,怀疑五名流动小贩以访客身份在港从事雇佣工作或参与业务。该五名流动小贩随即被入境处人员以怀疑非法劳工拘捕。被捕人为五名年龄介乎二十至四十岁的女子。
海关、入境处及警方会继续于盛事举行期间加强高调巡逻和执法,在会场附近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
海关提醒消费者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店铺,如有怀疑,应先向有关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询。商户于采购物品时亦应小心谨慎,售卖冒牌物品属严重罪行,须负上刑责。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权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四年。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冒牌活动。
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市民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3861 5000、传真2824 1166、电邮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处网址www.immd.gov.hk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入境处举报雇用非法劳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