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呼籲司机切勿使用非法燃油

2004年4月13日

海关人员今日(四月十三日)在元朗洪水桥瓦解一个自助式非法燃油加油站,拘捕13名司机(包括12男1女),并扣押26辆涉嫌使用非法燃油的旅游巴、一辆拖车及一辆运油车。

柴油管制组指挥官林思孝今日在记者会说,处理或使用非法燃油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有关人士会留有案底,其涉案汽车亦可被充公。

此外,任何人士因触犯非法燃油的罪行而被定罪两次,其驾驶执照将被取消半年; 如被定罪三次或以上,则其驾驶执照将被取消不少于半年。

在今日的行动中,海关人员拘捕12男1女,年龄介乎25至60岁;和检获约6,000公升非法燃油,价值29,520元,应课税值17,340元。

所有被补司机将被落案起诉「掌管油缸内载有有标记油类的汽车」及「将有标记油放入汽车的油缸」的罪名。

海关于今年首三个月,共查获51宗涉及油缸使用非法燃油案件并拘捕53人。于二○○四年,海关查获251宗有关案件并拘捕265人。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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