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于今日(二月十二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十八个月。
海关人员于二○二四年十月八日在葵涌葵喜街进行反私烟行动期间,截查一辆货车,在货车上检获约一百二十七万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五百七十万元,私烟应课税值约四百二十万元,并拘捕一名三十一岁正在搬运私烟的男货车司机。
海关欢迎裁决,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