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提醒市民留意怀疑不安全便携式紫外线杀菌消毒器(附图)

2021年2月17日

香港海关今日(二月十七日)公布,早前检获三款共八十三件怀疑不安全便携式紫外线杀菌消毒器,并提醒市民使用该类产品时,应加倍留意其安全性,因长时间或高剂量接触消毒器释出的短波紫外线(UVC),或会有损害眼睛和皮肤的潜在危险。

海关早前接获相关机构转介,指六款于市面上出售的便携式紫外线杀菌消毒器或有释出过高紫外线辐照量的风险。海关人员随即在各区进行巡查,并成功试购其中两款产品作测试。

经初步调查,海关人员怀疑相关产品未能符合《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遂采取行动,从一间位于尖沙咀的零售店铺和另一间零售商位于观塘的办公室,检获该两款共七十件怀疑不安全便携式紫外线杀菌消毒器。行动期间,海关同时在上述办公室发现另一款共十三件由相关机构转介的怀疑不安全便携式紫外线杀菌消毒器。

除搜查涉案零售商外,海关人员亦到全港各区进行巡查,暂没有再发现该三款产品出售。

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建议市民,于购买及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杀菌消毒器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海关一直致力打击售卖不合符《条例》消费品的活动,如发现涉嫌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海关同时提醒商户,须遵从《条例》的规定,以保障消费者安全。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不得供应、制造或进口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2021年2月17日(星期三)

上一页